为满足漳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福建省、漳州市的“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精神,结合古雷石化基地发展需求,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消防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计划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0名。报考人员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消防站担负执勤备战等任务。
2、岗位和任务
从事漳州市各县、市(区)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含执勤战斗员、文书、消防车驾驶员等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3、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初中以上学历;
执勤战斗员和文书,18-30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消防车驾驶员,25-40岁,男性,持B1以上驾驶证,无交通肇事记录,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身高162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驾驶员岗位所持驾驶证需B证3年以上,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或驾驶经验丰富者应聘驾驶员岗位可适当放宽以上相关资格条件;
4、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2600-6000元(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试用期两个月,入职后第二年按等级档次晋升增加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每年享受10天以上年休假,具体假期按照《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5、报名要求
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工作日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9号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警务科(8楼)
联系电话:0596-2180119,黄参谋方式1、 网络报名: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阅读原文”下载填写),请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zzxfzd@qq.com.2、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以上证件请各复印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6、聘用考核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体检由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理论常识、部队条令条例和时事政治等;面试(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15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
凡是被聘用的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两年后转入第二期,根据个人意愿和等级考核晋升确定。
7、注意事项
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手机信息和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微信、微博账号发布信息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和网络信息,以免耽误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