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云霄人才网,汇聚云霄人才网最新招聘及云霄人才网市场动态。请认准云霄人才网。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人才专题

解除劳动关系后侵吞公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来源:云霄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云霄人才网 浏览量:


基本案情:

尧X,男,34岁,系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全资股分公司)正式职工,2000年12月,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61.08的出资与个人出资的形式创立B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5月,尧因组织调动与A(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出任B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2年4月改任出纳。

自2002年6月起,尧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从自己保管的现金中随意支付于个人费用,造成其所保管的公款亏空254246、00元。至案发不能归还。

对于该案的定性存在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B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虽属国有控股公司,但尧已与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属于受国有公司委派从事B饮食文化公司管理工作人员。因此该案应根据2001年5月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笔者认为:尧虽与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是属于组织调动,A(集团)公司也证实解除关系只是一个形式,与所有从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到B文化公司的职工一样,实质上是公司不知如何处理这种劳动关系之所为;尧先为B公司筹备组成员,B公司成立后出任财务负责人,也间接证实了公司的指派行为。因此从实质上讲,尧是受国有公司指派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应以挪用公款定性。

作者:肖中伟  来源:正义网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0596-2288480 2886665
工作日 8:3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漳州人才在线 www.zzrc.net -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

APP名称: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漳州人才在线 V2.4 开发者: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APP

电话:0596-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18960160360 / 18960000505

合作微信: zzrcnet 客服小周: zzrc001 / zzrc005 客服小吴: zzrc002 客服小黄: zzrc003

客服QQ1:93865539 客服QQ2:407177779 客服QQ3:6671263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33号 EMAIL:zzrcw@qq.com

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

Copyright C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漳州人才在线

用微信扫一扫